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,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条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规定:
第一,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;
第二,选举和更换董事,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;
第三,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,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; 第四,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;
第五,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;
第六,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;
第七,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;
第八,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;
第九,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;
第十,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;
第十一,对公司合并、分立、变更公司形式、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;
第十二,修改公司章程。